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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号)精神,为做好湖南省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管理和考务组织工作。全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的考务工作委托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岗位见习(实习)合格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发见习资格证,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再核发相应岗位证书); (三)土建类专业中专、中职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四)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年龄在30岁以上。
三、考核岗位 根据全国统一职业标准,201 7 年全省设置的考核岗位为:土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水暖、电气专业)、土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
四、考试科目 所有岗位考试实行远程网络无纸化闭卷考试,考试分两个模块,权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适当调整。其中专业知识模块包含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岗位知识等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专业技能模块包含5个实务考试科目,满分300分。具体考务组织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考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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